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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11:05    点击次数:1620

团支部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共《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青团中央印发中青发[2016]13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对我2019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体在校团员,党员、预备党员自愿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标准

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0.2//人,20191-201912月共计12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2.4新生团支部(本、硕、博),2019年7月-2019年12月共计6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1.2元。

三、团费收缴方式

团支部为单位,请团支书准确统计团费上交人数和金额,统一收取团费后转账到支付宝账号17860622516,入账时请务必备注团支部名称+2019下半年团费(或2019全年团费)+交费人数”。

四、收缴截止时间

20191212

请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作者:    责任编辑:张丽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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